家装公司为避“三包”改头换面
去年“五一”期间她找家装公司进行了家装,但上个月的一天晚上,屋内的水管自动破裂导致大量跑水。当她发现时,客厅价值8000余元的地板已被浸泡不能使用。当她拨通家装公司的电话时,却被告知该公司半年前就倒闭了。她从网上得到了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经过了多达10余次的电话要求,负责人终于答应为她进行赔付,并给了她办理赔付的地址。
近日,南充装修网小编走访市家居商会了解到,我国《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规定装修基础工程至少2年包修,防水工程至少5年包修。但实际上这一条款在面对短命家装公司时成为空谈。
目前本市部分大型家装公司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建立起了工程每月回访机制和专司售后维修的工程团队,而公司每年用于保障回访机制、售后维修团队工资等费用就需20万元左右,小型南充装修公司由于工艺技术落后,售后问题多,因此售后保障支出将是大公司的数倍,这是多数小型家装公司无法承担的,由此也引发了小型家装公司频频当甩手掌柜的问题。
地板企业择优家装渠道
在地板企业与家装公司合作的时候,事实上,现在很多消费者直接指定用某一品牌的地板或其他建材产品。这时,地板企业只需返还给家装公司合理的佣金。随着品牌效应的作用越来越大,知名家装公司和知名地板品牌合作的几率会越来越大,双方共同提高信誉,优势互补,对于坑害消费者的潜规则还需绕道而行。同时,地板企业在选择家装渠道的时候为了保障自己的品牌形象一定要慎重选择,最好选择较大型的家装公司合作。
精装修房的推出,给建材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而单个家装公司或单个地板企业没办法完全拿下工装单,这时就需要双方联手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力量共同去做,而并非以涨价为由头,谋得暂时利益。南充装修网提醒:地板企业必须先做好自己的产品,提升自己的品牌,这才是冲击市场强有力的武器。
南充装修网给大家看一下地板企业与装修公司合作协议书范书,南充装修网郑重提醒本协议仅供参考。
甲方:XX地板有限公司 乙方:XX装修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XX”
二、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详见附件一):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2、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 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详见附件三);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详见附件一);(2)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4)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1) 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3) 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1) 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2) 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3) 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贰佰元人民币)等;(4) 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详见附件一);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1)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2)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怀柔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