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测定的各层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建筑面积应该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规定确定。
(2)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人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l/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鬻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霸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捧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瀚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蘸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1/2面积。
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黪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融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l/2面积。
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c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6)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
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I.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
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3)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
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l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7)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①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②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③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④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⑤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⑥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⑦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⑧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⑨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⑩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